时间: 2021-08-06
本招标项目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(下称“本项目”)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〔2020〕115 号文批准建设。项目业主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招标人”),资金来源: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涉铁段咨询等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,实行资格后审。资格审查条件(最低要求)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(https://zfcg.czt.zj.gov.cn/)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511616d.com/)。
2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本项目起点位于金东区与义乌交接安里村的东侧,起点顺接235国道义乌段,终点位于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村北侧,与规划宾虹东路顺接,终点设置枢纽互通立交与二环东路相接,完成与二环东路的交通转换。路线全长约23.182km。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.38亿元,建安费约39.30亿元。
铁路并行段主线拟采用路基形式与沪昆铁路并行,并行段对应铁路里程约为 K333+608~K333+908,距离铁路路基坡脚约 20 米,其中路基段需要对铁路自闭线进行迁改,并增设2处穿越铁路的管线套管。
2.2 本次涉铁段咨询等专项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,第1标段,主要内容为包括铁路范围内铁路并行段300米(K333+608~K333+908)涉铁专项设计咨询、2处穿越铁路管线套管的设计和后期服务等(本次设计包含下穿铁路套管的主体结构部分;不包括电力专业设计、电力附属设施、电缆敷设、地方管线迁改、建构筑物拆迁、施工场地“三通一平”等工作内容)。
服务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涉铁专项设计文件批复、涉铁用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。
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①铁道行业甲(Ⅱ)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;②工程勘察专业类(岩土工程(勘察))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,具有类似项目业绩,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,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。
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0日,将报名资料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加盖公章)、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(加盖公章)、单位介绍信,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:1146857108@qq.com完成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。
4.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(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报名时向投标人收取),售后不退。
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
5.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,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,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。
5.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1 年 0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,地点为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楼。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证件(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及授权书)出席,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。
5.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(https://zfcg.czt.zj.gov.cn/)和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511616d.com/)上发布。
7、监督单位
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,电话:0579-82576757。
8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
邮 编: 321017
电 话: 0579-82368753
传 真: 0579-82368753
联 系 人: 金明瑞
招标代理: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杭州市昌化路18号3楼
邮 编:310006
电 话:0571-87313105、85381778
传 真:0571-87831861
联 系 人:陈建青